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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多多律师 吴多多律师,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、国家中级律师、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、中国法学会会员、安徽省妇女联合会“妇女儿童权益维权律师”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、合肥市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,安徽国恒律师事务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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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吴多多律师

手机号码:15055195307

执业证号:13401201511264574

执业机构: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中侨中心C座15楼

子女抚养

哪些情况下,子女随父方生活?


1
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
(1)
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;
(2)
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,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;
(3)
因其他原因,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。
2
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,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;
3
、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,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:
(1)
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;
(2)
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;
(3)
无其他子女,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;
(4)
子女随其生活,对子女成长有利,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。
(5)
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,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,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,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;
(6)八
周岁以上的子女,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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